NG体育北京超前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抖音商城店铺发布虚假广告被查处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超前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据悉,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当事人通过在抖音商城上开设的“超前伟业食品专营店”店铺销售标题名称为“佰纳吉顺畅酵素果冻条20g*7”的食品NG体育·(南宫)官方网站,在该食品宣传页面中使用了“畅排不堵 轻松改‘便’”、“不拉肚”的宣传用语,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上述宣传的真实性。当事人设计、制作上述宣传页面的广告费为200元,由当事人自行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罚款800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本网查询发现,该公司近年来有过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去年10月NG体育·(南宫)官方网站,当事人淘 宝店铺内销售“佰纳吉果蔬酵素原液益生菌七天轻断食代餐套餐7天辟谷餐指导”商品时,在宣传页面中营养师1V1指导中使用国家二级营养师等宣传用语,但是当事人仅能提供美国认证协会颁布的注册国际营养师(CIN)证书,不能提供国家二级营养师资质证书。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8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超前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注册资本120万人民币NG体育·(南宫)官方网站,法定代表人为钱宝玉。经营范围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