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体育有奖征集!赣州市儿童友好城市IP形象、宣传推广语征集开始啦为全力推进赣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凝聚儿童友好理念的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环境,市发改委、市妇儿工委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赣州特色的国家儿童友好城市IP形象及宣传推广语。
2.需充分体现赣州特色和儿童友好理念,以儿童元素为灵感,富有童趣,设计新颖活泼,视觉形象鲜明,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和大众审美,体现儿童友好精神内涵,突出活泼性和童趣性。
4.作品应用性强,易于辨识和宣传推广,适用于网络媒体、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应用和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满足各种材质制作(印制)需求。
5.作品须绘制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NG体育,并为形象设计至少两个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作品可设计一个,也可设计一组,投稿者须提供详实的形象设计说明(包含形象名称、设计创意理念及内涵等)。
6.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手绘扫描件/手绘照片,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A4幅面。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交设计文件,如psd/ai文件等。
1.具有原创性和趣味性,文字凝炼,朗朗上口,易于传播、记忆和普及,既能体现“儿童友好”的理念,又能结合赣州发展实际,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参与者不限地域、年龄、专业、职业,可单一作品或多个作品投稿。不限个人或团体(机构),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
1.作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要求。作品内容中不要出现作者或参与团队(机构)的相关信息。
2.作品要积极向上,以儿童元素为灵感,紧扣儿童友好理念,充分展示赣州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
3.作品要充分展示赣州元素,体现赣州特色,结合我市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阳明文化及产业发展等鲜明特征。
4.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NG体育、未发表过,且不得与标识、标志NG体育、形象雷同,且尚未注册。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应全额退还。凡应征作品涉及版权问题或其他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次评选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及儿童代表进行,最终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进行公示。奖项设置如下: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